问题 | 没有欠条的诉讼时效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诉讼时效时限为固定的三年期限,除法令另作特别规定之外。
而这一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自权利享有者认知到自身权益受侵害及承担义务之人的行为开始计算,也就是从该知晓日期开始计时。 因此,即便并无欠条存在,只要债权人在得知自己的相关权益受害之后的三年内向前者提到的法院提起诉讼,那么其所享有的民事权益依然会得到公平公正的法律保护。 然而,若超过了这三年的诉讼时效期限,除非出现特殊情况,否则前述法院将不再提供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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