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钱不还没有借条有什么证据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借款未偿还之纠纷案件中,若无书面凭证(即借据),仍可凭借各类方式提供的证据,证实债权债务关系确实存在。
其次,可通过当事人自述、第三者见证、相关金钱转账记载、短信或邮件往来等电子数据信息、录音与录像等视听媒介予以佐证借款事项的确立。 另外,亦可用相关银行交易单据、财务收支纪录等书证,以证明债务人负有的还款责任。 如有必要,还可借助鉴定意见或勘验笔录等手段进行补充证明。 总而言之,即便缺乏书面借据,只要能够提供充足的证据,足以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便可依据法律规定,有效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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