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农村有人借钱不还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农村出现借贷人未按约偿还债务的现象之际,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债权人可依法采取一系列法律措施维护自身权益。
首先,债权人能够选择将被告即借贷人的住所所在地人民法院作为案件的首要受理法院。 若被告为农村居民身份,则借贷人的居住地所在人民法院享有审理此案的专属司法管辖权。 然后,作为原告的债权人应当向立案庭提交正式的书面起诉状,若书写起诉状存在实际困难,也可以采用口述方式提出诉求,由立案庭记录在案并告知被告当事人知晓。 最后,若经人民法院裁定或做出的民事判决、裁定或调解书已取得法律公效力之后,若债务人仍拒绝对还款义务进行履行,债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强制执行的请求,以便借助司法力量使债务人切实承担还本付息的法定责任。 总的来说,为了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债权人有权利依照法律途径,依法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声讨债务人的违约行为,并在债务人未能如期清偿债务的情况下,及时申请人民法院启动强制执行程序,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债权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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