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条的诉讼失效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所涉债条的法定诉讼期限已尽,此时债权人欲重新启动诉讼时效,可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的相关规定,采取如下措施:
首先,债权人应向债务人明确表达其偿还债务的意愿,此种要求既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亦可选择口头或其他适宜的方式进行传达; 其次,若债务人对此表示同意偿还债务,无论其承诺以何种方式实现,均可视作诉讼时效的中止; 再者,债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仲裁机构提交仲裁申请,这无疑是最为直接且有效的诉讼时效中止手段; 此外,与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如债权人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寻求法律援助等,此类行为同样有可能被认定为诉讼时效的中止。 若债权人能就以上任何一种情形提供充分证据,便可向法院申请确认诉讼时效中止,同时请求法院对诉讼时效期间进行重新计算。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诉讼时效中止的实际效果往往因具体案情而异,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事实做出相应的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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