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钱不还可以要求银行起诉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中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之规定,人民法院有权依据审判监督程序对相关案件进行再审调查与审理,同时确定最终的判决与裁定效力。
然而,该法规并没有明确地指出,债权人是否有权请求银行代为起诉债务人。 作为债权人,其合法权益的行使是必须受到民事诉讼法规则的指导与约束。 换言之,债权人可以主动向人民法院发起诉讼,主张其权益要求债务人偿还原有债务。 若债务人未能履行还款责任,债权人可依法申请强制执行以保障自身权益最大化,并无权直接请求银行代替其行使起诉权利。 因此,在维护自身权益方面,债权人应按照法定流程和法规规定去争取,而非随意委托或要求银行代其执行相关行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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