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钱的借条诉讼时间是多少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对民事权益的保护时效限制为三年。
在诉讼保护期限内,若权利人能明确知晓或者应当察觉到自身的权利已经受到了损伤,自此开始算起,直至权利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义务人之日为止,这便是诉讼时效的起始时间。 因此,倘若权利人在得知或者应当得知自己因为欠款而产生的权利受损,并且也清楚地了解或者应当了解到债务人为谁之后,在接下来的三年内并没有提出诉讼,那么他所享有的诉讼保护期就已经过期了,人民法院将不再提供保护。 然而,如果从权利受到侵害的那一刻起,已经过去了超过二十年的时间,除非存在特殊情况,否则人民法院将不会再提供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