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满足什么条件可以起诉欠钱不还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成功审理关于债务未清偿之诉请案件需具备下列四大基本要件:
首先,原告诉求与被告间应存在合法、明确的债权债务关系,换言之,原告系享有法定权利的债权人,而被告则为负有还款义务之人; 其次,被告必须乃特定且可辨识之个体或法人组织,原告须知晓或理应了解被告之身份信息,以确保法院能顺利送达相关诉讼文件; 再者,原告需提出具体且合理的诉讼请求,即要求被告履行债务责任,同时提供充足的事实依据及法律理由予以佐证,如借款合同、借据、银行转账记录等关键性证据; 最后,该案应属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诉讼范畴,且由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若原告能充分举证证实以上各要件,便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归还所欠款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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