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条不还要打官司吗法院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债务人未能如期履行偿债义务,那么作为债权人(原告)便会与债务人(被告)产生直接且密切的利害关系。
若债权人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一问题,他们有权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请求债务人清偿所拖欠之款项。 诉讼请求必须清晰明了、范围明确,即仅要求债务人和偿付欠款。 同时,包含的事实及理由也应该详尽具体,以说明债务人未按照契约约定偿还欠款的实际情况。 遇到这样的情形,鉴于其涉及到公民之间的财产权益纠纷,依照国家相关法律,人民法院理应依法予以受理并进行审理。 因此,在欠条所载债务尚未得到妥善处理的情况下,债权人完全有权利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债务人履行偿债义务。 这无疑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一种有效方式,也是我们常说的“打官司”的一种常见形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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