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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欠款超过三年如何追讨
分类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解答
律师解析:
依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针对短期法定权利的诉讼时效期设定为三年,自法定权益人认识到或者应该认识到自身权益受到了侵害,以及相关义务人出现之日起开始计时。
倘若超过了三年的诉讼时效期限,那么该法定权益人向人民法院提出寻求民事权益保护的请求时,人民法院将不予保护,除非从法定权益遭受侵害之日起已经过去二十年,或者有着特定的情形发生,这时人民法院可考虑依据该法定权益人的特定申请予以适当延长。
例如当借贷债务超过了三年期限未得到偿还,在此种情况下,若债权人未能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提起诉讼,那么他们追索欠款的权利很可能因为诉讼时效的完成而失去。
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存在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或者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诉讼时效期间曾被中断或中止,否则债权人可能无法通过法院途径追回超过三年的欠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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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8 9:2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