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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债务承担效力怎么解决官司
分类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解答
律师解析:
在审理涉及债务承受有效性问题的诉讼案件时,应当严格依照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包括第五百五十一条和第五百五十三条等内容作为依据。
首先,对于债务人向第三方转移债务行为而言,必须要得到债权人的明确同意方可生效。
若债权人未能在合理期限内表达出其同意或者反对的态度,那么就应该被视为没有给出明确意见,也就是反对的情形。
其次,新的债务承受人有权援引原债务人所享有的抗辩权,但是却无法主张行使抵消权,除非原债务人对债权人存在着相应的债权关系。
在实践操作过程中,如果债务人在未征得债权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债务转移至第三方,那么债权人有权拒绝承认新债务人所承担的债务责任。
然而,如果债权人已经明确表示同意债务转移,那么新债务人就必须承担起原债务人的债务义务,同时还可以运用原债务人的抗辩权来对抗债权人的债权主张要求,不过依然不能实施抵消行为。
而在法庭正式开庭审理中,法官将会根据各方当事人递交的证据材料和法律法规,对债务转移行为的合法性以及新债务人所享有的抗辩权是否成立进行全面审查与评估。
如果债权人坚决反对债务转移,那么法院将会坚定地站在债权人这一边;
反之,如果债权人已经同意债务转移,那么法院将会认真考虑新债务人的抗辩权是否能够得以适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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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5 19:0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