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个人名义欠钱不还怎么起诉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某位股东以其个人名义欠下债务且未能如期归还,债权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书面起诉状,请求该股东按约履行偿债义务。
该份起诉状须详细列明债权人之身份识别信息、该股东之具体信息以及债务形成经过及其有效依据等必要内容,并按照法定被告人数制作副本。 倘若书写起诉状确实存在不易之处,债权人亦可选择口头方式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记录在案,同时向被告方送达通知。 为了确保各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诸司法程序的权益,人民法院在收到此类起诉后,应严格遵循法律规定予以审查处理。 对于符合法定起诉条件者,应于七个工作日内立案受理,并向当事人发出相应通知; 反之,则应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裁定书,明确表示不予受理。 对于裁定结果持有异议的原告,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在整个起诉过程中,债权人需提供充足的证据以证实股东所负债务的真实性,这些证据可能包括但不仅限于借款合同、银行转账凭证、见证人证言等等。 法院将依据上述证据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深入审理,并最终做出公正判决。 若股东未能遵守判决结果,债权人有权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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