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认识3天借钱又不还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在相识仅三日后便出借资金给他人,而对方未依照双方事先约定偿还欠款,鉴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之法律原则,倘若双方对借款期限尚未有明确约定或是约定模糊不清,作为债权人,贷款人有权要求债务人在适当期限内予以归还。
然而,若债务人未能按照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依据该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之规定,债务人则须按照约定或是参照国家相关法规,向贷款人支付逾期利息。 在实际的司法实践中,首要步骤是尝试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问题。 如若协商无果,贷款人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债务人归还借款本金,同时按照约定或国家相关法规支付逾期利息。 若借款过程中有书面协议或其他确凿证据能够证实借款事实以及借款期限,那么这些证据无疑会对法院的判决产生积极影响。 若双方并未就还款期限作出明确约定,贷款人有权要求债务人立即偿还借款。 若债务人拒绝偿还,贷款人可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以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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