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朋友欠我几千块钱几年不还了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诉讼时效期限通常设定为三年,该期限从债权人明确知晓或理应了解自身权益遭受损失以及债务人履约责任开始算起。
如果您的好友拖欠债务且此状况您已经知晓或是应该明确知道已经超出了上述时限,那么依据司法程序,您所提出的诉讼请求很有可能会因为诉讼时效超期的原因而无法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 然而,若自权益受损之日起尚未超过二十年,并且没有特定原因导致的逾期例外,那么人民法院仍然负责提供相应的司法保障。 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立即采取合法有效的法律措施,以避免因诉讼时效过期而错失追讨权益的机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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