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条需要承担律师费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随着债务人履行主要债务之后,其按义务亦需支付相应的利息与实现债权所需有关之费用。
若债务人的给付未能完全偿还全部债务,在无当事人另有约定情况下,应遵照实现债权涉及到的相关费用、利息及主债务次序依次履行。 在涉及借款方与贷款方间的借贷关系中,书面凭证——即借据,是债权债务具体关系的权威证明,至于律师费,我们通常将其视作实现债权所需的相关费用范畴之内。 所以,若借据并未明确约定由债务人无需承担任何律师费,或者在法律明文规定内有取消债务人支付律师费责任的特殊情形,那么在债务人执行债务义务的过程之中,必须承担包括律师费在内的一切实现债权所需经费负担。 总结来说,除非存在特别的约定条件或是法律现行规定,债务人都应该为追讨债务所引发的律师费负责。
法律依据: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四条
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九条 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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