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钱不还过诉讼期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债务人拖欠借款而拒不偿还,债权人须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限内及时发起诉讼。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之规定,倘若诉讼时效届满,债务人有权以不履行义务为由进行抗辩。 这就意味着,若债权人逾期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向法院起诉,债务人便可拒绝履行债务责任。 然而,若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遭遇诸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所列举的不可抗力事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缺乏法定代理人等特殊情形,则诉讼时效可依法予以中止。 待导致时效中止的因素消失之后,诉讼时效期间将得以重新计算。 另外,若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实施了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所规定的向义务人主张履行债务、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等能够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行为,那么诉讼时效也会因此而被中断,并自中断之日或者相关程序结束之时起重新开始计算。 总而言之,若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遭遇阻碍或者实施了能够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行为,诉讼时效期间将会中止或者中断。 在此种情况下,债权人应在重新计算的时效期间内及时发起诉讼。 若诉讼时效超过法定期间,债务人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提出抗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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