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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欠条过诉讼时效怎么处理
分类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解答
律师解析:
若欠条事项已超越诉讼时效期限,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92条之规定,偿债方有权予以拒绝还款。
这项规定表明,若债权人未能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发起诉讼或采取其他法律措施,则债务人可据此拒绝履行债务,且法院通常会对其抗辩给予支持。
然而,若在诉讼时效期限的最后六个月内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94条所列举的阻碍因素,致使债权人无法行使请求权,那么诉讼时效将会暂时停止。
待阻碍因素消除之后,诉讼时效期限将重新开始计算六个月。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95条明确规定了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况,其中包括权利人向偿债方提出履行请求、偿债方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发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等。
若上述情况确实发生,诉讼时效期限将被打断,并从中断或相关程序结束之时起重新计算。
总而言之,若欠条事项已超越诉讼时效期限,债权人可能无法通过法律途径追讨债务,除非存在诉讼时效暂停或中断的特殊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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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30 7:2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