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条诉讼时效过了怎么还钱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借款协议项下的法定诉讼期限已逾,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之规定,负有还款义务之人可主张其不履行义务的抗辩权。
这就意味着,若诉讼期限届满,债务人有权拒绝履行债务,且如债务人提出诉讼期限届满的抗辩,法院往往会予以采纳。 然而,若在诉讼期限的最后六个月内出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所列举的阻碍因素,致使债权人无法行使请求权,那么诉讼期限便可暂时停止计算。 此种暂停的期限将自阻碍因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后再度开始计算。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明确规定了诉讼期限中断的几种情况,例如债权人向债务人提出履行请求、债务人同意履行义务、债权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等等。 若在诉讼期限内发生了这些能够中断诉讼期限的事件,那么诉讼期限将会被重新计算。 总而言之,若借款协议项下的法定诉讼期限已逾,债务人有权拒绝履行债务,且法院往往会予以采纳。 除非在诉讼期限内发生了能够中断或暂停诉讼期限的事件,否则债权人可能无法通过法律途径追讨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