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高空坠物伤人案的处理方法是什么 |
分类 | 损害赔偿-高空坠物 |
解答 |
一、高空坠物伤人案的处理方法是什么 通常可以通过以下方法处理: (1)在发生高空坠物后,有关管理人员要立即赶到现场确定坠物造成的危害情况。如有伤者,要立即送往医院或拨打急救电话;如造成财物损坏,要保护现场、拍照取证并通知相关人员。 (2)尽快确定坠落物来源。 (3)确定坠落物来源后,及时协调受损受害人员与责任人协商处理。 二、高空坠物的相关司法解释有哪些? (一)《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高楼坠物伤害案件应适用该条规定,属于特殊侵权的民事纠纷案件,其责任人是物件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因此应将物件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列为被告。司法实践中,在物件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明确的情形下是好解决的,也不会发生争议;但如果物件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无法确定,本条适用上就遇到了困难。 民事责任,对民事法律责任的简称,是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因实施了民事违法行为,根据民法所承担的对其不利的民事法律后果或者基于法律特别规定而应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民事责任属于法律责任的一种,是保障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实现的重要措施,是民事主体因违反民事义务所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它主要是一种民事救济手段,旨在使受害人,被侵犯的权益得以恢复。 (二)构成要件 1、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损害是指因一定的行为或事件使民事主体的权利遭受某种不利的影响。权利主体只有 在受损害的情况下才能够请求法律上的救济; 2、行为的违法性。指对法律禁止性或命令性规定的违反。除了法律有特别规定之外,行为人只应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3、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作为构成民事责任要件的因果关系指行为人的行为及其物件与损害事实之间所存在的前因后果的必然联系; 4、行为人的过错。行为人的过错是行为人在实施违法行为时所具备的心理状态,是构成民事责任的主观要件。 建筑物上的悬挂物或者是搁置物一旦造成他人的损害那么其所有者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除非所有者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这样才可以不用承担民事责任。高空坠物,一般是将所有者列为被告,而想要追责也是要求所有者承担责任。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