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转让债务怎么承担官司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涉及到公司债务转让这一事项时,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之规定,债务的转移须得到债权人的明示同意。
若经债权人同意,则新的债务人(即负有接受该项债务的公司)便需全盘接手原来债务人所应负担的全部债务责任,其中包括与主债务紧密相连的各项从债务,唯独那些专属原债务人本身的从债务除外,这是根据第五百五十四条的相关规定。 然而,若债权人对此表示反对,那么债务的转移就无法产生法律约束力。 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倘若债权人主张债务的转移未曾获得其明确同意,那么法院将会坚定地站在债权人的立场之上。 反之,若债权人已明确表示同意,那么法院将会对新债务人是否已全面承担起相应的债务及从债务进行深入审查。 若新债务人未能尽职尽责地履行其应有的义务,债权人有权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新债务人承担起相应的债务责任。 总而言之,公司债务的转让必须得到债权人的明确同意,同时新债务人也必须全面承担起相应的债务及从债务,除非存在特殊约定或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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