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钱多久不还就可以不还了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此,需要明确指出的是,当债权人为追讨债务而与债务人间产生纠纷时,如果债权人未在法定的3年内提起诉讼以寻求法律保护,即称之为“时效过期”,此时债券人所享有的诉权将被依法视为自动放弃。
也就是说,自债权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自身权益受侵害及债务人生效之日开始算起的3年之内,如若未能采取必要的法律措施,则人民法院将会不再予以支持。 然而,如权利受害之日起已超出20年之期,若无特殊情形,则不受人民法院的法律保护。 为此,对于债权方而言,诉诸于司法程序追讨欠款的时效性非常关键。 如果不能及时提出诉讼申请,极有可能导致债权人失去追讨债务的合法途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