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未向新津提起诉讼的时候,债权人必须提供其他有效的凭证来证实所欠贷款的债务关系的成立。
这类证据也许含有但不局限于以下几种类型:
证人提供的证词、电子数据(例如转账记录、即时通讯软件上的聊天对话等等)以及影像音像材料(如录音制品、录像带等等)。
如果债权人自身无法搜集和整理这些证据,他们也有权申请由当地的民事法庭进行取证工作。
在这个过程中,法院将会对所有的证据进行详尽而公正的调查与检测,以便准确地确定事实真相。
因此,即便债权人未能获得欠条这样的直接证据,只要他们能提供充足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那么他们仍然有机会通过法律手段追讨回这笔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