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履行到期债务行使抗辩权的条件是什么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双方当事人均承担债务责任时,倘若彼此间并无明显先后完成义务的顺序约定,那么双方皆有责任于同时对债务进行履行。
一方在对方实际履行债务之前,享有正当权利拒绝接受对方履行请求。 这就意味着,若某一方未能按期履行已到期之债务,另一方则可行使抗辩权,拒绝履行自身债务直至对方能够完全履行其所担负之债务为止。 另外,倘若某一方所履行之债务与约定不符,另一方亦有权拒绝接受该履行请求。 所以,行使抗辩权的前提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首先,双方当事人之间必须存在相互负担的债务关系; 其次,只需要双方间债务无显著的优先完成顺序即可; 再者,某一方需能证明自身未履行或者履行的债务与约定不符; 最后,另一方才具有在对方履行债务前拒绝履行自身债务的合法权益。 若某一方未能按期履行已到期之债务,另一方便可依据以上所述条件行使抗辩权,拒绝履行自身债务直至对方能够完全履行其所担负之债务为止。 而若对方所履行之债务与约定不符,另一方同样拥有拒绝接受该履行请求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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