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钱不还财产保全怎么申请执行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申请要求拖欠款项者履行债务并实施财产保全措施的过程中,首先,您必须精心编写一份详尽的申请书,其中应明确阐述您所寻求保全之财产的具体范围、价值额度以及事实依据与请求支持这项申请的理由等信息;
接下来,请将这份已经充分准备的申请书连同相关的证据资料,例如能够证明对方存在拖欠款项行为的证据,一并递交至具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审理。 法院将会对您的申请进行严谨的审查,若经审查确认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则会依法作出裁定,批准您的财产保全申请,并采取相应的强制性措施,如查封、扣押或冻结被申请人名下的相关财产以确保生效判决的得以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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