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条超过三年可以不还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欠条逾期三年后是否依然需要偿还的问题,答案并非无关紧要。
从我国法律的普遍规定来看,自然人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诉讼时效期限通常为三年,这一时间截止后便不再具备法律效力。 然而,如若出现诉讼时效中断、中止乃至强制履行等特殊情况,那么即使债务的追诉期已经超过了三年,债权人仍然有权利向债务人提出还款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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