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了几千款钱一直拖着不还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本法之规定,借款人应严格遵守约定的还款期限,及时偿还相应款项。
若关于还款期限的事宜在合同中未作明确规定或约定不清,而且无法通过其他途径获得确切信息的,那么根据法律规定,借款人可自由选择适当的时间偿还相关款项; 而作为贷款方,则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履行还款义务。 鉴于您提及的情况,即借款人一直未能按期归还欠款,这种行为有可能被视为违约行为。 此外,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的规定,倘若借款人未能按照约定的期限偿还借款,那么他/她将需要按照约定或者依照国家相关法规的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这就意味着,除需偿还本金之外,借款人还须承担逾期利息的支付责任。 综合以上分析,若借款人持续拖欠还款,贷款方有权依据法律规定,要求借款人全额归还借款本金,并且支付逾期利息。 如借款人仍坚持拖延不还,贷款方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请求法院作出公正裁决,责令借款人归还借款本金及支付逾期利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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