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钱不还怎么办理立案程序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面临借款未果的情况时,您可向当地人民法院递交书面诉状以寻求解决方案,亦或是选择口头形式进行申诉,请求人民法院予以笔录备案。
人民法院须保证每一位当事人的合法诉讼权益,对于符合立案标准的案件必须无条件受理,且应在收到申请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完成立案手续并通知当事人。 若发现申请材料存在不足之处,法院也会在七个工作日内出具不予受理的裁定书。 若原告对此裁定结果持有异议,则有权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 在具体实践过程中,您需提前准备好相关的证据资料,例如借据、银行转账记录以及通讯往来记录等,以便充分证实债务方确实存在拖欠款项的行为。 接下来,依据上述法律条款,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书面诉状或口头申诉,耐心等待法院的受理及立案通知。 若法院最终决定不予受理,您仍可依法行使上诉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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