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中山欠钱不还起诉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在中山市发生的借贷关系中,当事人未能如期归还所欠款项,那么作为债权人便有权选择向当地人民法院进行申诉。
在递交诉状时,债权人须遵循相关法例,以被告人数为准提交相应数量的副本。 若确实感觉撰写书面诉状颇感困难,债权人也可选择以口头形式提出申诉,且案件则会被人民法院记录在笔录中,通知相对方当事人备查。 待法院真正作出决断或调解之后,当事人都应严格遵守并履行相关法律文书。 若果债务方拒绝履行还款责任,债权人便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此督促被告人尽快履行还款义务。 若债务人仍持续拒绝履行,债权人则可请求法院执行已生效的判决或调解书。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债权人需尽可能地搜集并整理相关证据,例如借款合同、转账记录、借据以及证人证言等等,以便更好地支撑其诉讼请求。 与此同时,债权人亦需关注诉讼时效问题,务必保证在法定时效范围内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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