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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对人分立与对物分立的区别
分类 公司经营-公司变更
解答
律师解析:
对人分立也就是法人分立,是指法人在组织上变更的一种。
由一个法人分成两个以上的单独法人,原法人的权利能力和民事主体资格消灭,或者由一个法人分出去一部分人、财、物等,另组成新的法人,原法人的资格不变。
应经主管机关批准,依法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并公告的,还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分立登记,并应及时公告。
法人发生分立,它的权利义务,除法律、法令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对物分立就是本公司继续存在但注册资本减少。
原股东在本公司、新公司的股权比例可以不变。
在实践中,总公司为了实现资产扩张,降低投资风险,往往把其分公司改组成具有法人资格的全资子公司。
此时总公司亦转化为母公司。
母公司仅以其投资额为限对新设子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的分立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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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31 23:1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