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朋友借钱给别人又不还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之规定,若贵方之友作为借款人无法依照双方约定的期限偿还所借款项时,贵方(即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归还借款。
倘若借款人依然拖欠还款,则应遵守第六百七十六条的相关规定,按照既定协议或国家相关法规支付逾期利息。 在实践操作中,贵方之友可先行尝试与借款人进行有效沟通,请求其按约履行还款义务。 若借款人仍未履行还款责任,贵方之友便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法院裁决借款人归还借款本金并支付逾期利息。 此外,贵方之友亦可依据借款合同的约定,要求借款人支付违约金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确定借款人的还款责任,这其中可能涉及到归还借款本金、支付逾期利息、违约金等方面。 若借款人依然拒绝履行法院判决,贵方之友可申请法院实施强制执行措施。 总而言之,若贵方之友向他人出借款项后对方未能按时还款,贵方之友有权依法采取法律手段,要求借款人归还借款并支付逾期利息等相关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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