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朋友找我借了三千块钱不还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借款期限尚未明确或存在模糊地带,作为贷款方的您可先以适当方式提醒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尽快偿还借款。
因此,您初步可以尝试与您这位朋友展开对话并勒令其在合理期限内归还借款项目。 倘若朋友仍拒不履行还款责任,您便可以援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这一规定,按约定或据国家相关规定向您的朋友索要逾期利息补偿。 假如朋友依然未能遵从还款承诺,您或许需要考虑采取法律手段,譬如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申诉,要求法庭作出裁决责令该朋友归还全部借款本息以及逾期利息。 在选择实施法律措施之前,小编建议您寻求专业律师的协助,以便获取更加详尽且适用的法律建议和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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