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钱不还起诉债务人不承认能讨回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借款人否认其所负有的借款责任,债权人可依据现行法规向具有管辖权的司法机构提出诉讼请求,恳请法院裁决借款人均须承担清偿债务的法律责任。
一旦由法庭作出不利于借款人的判决并经法定程序生效后,债权人便可依据同一法律规定,向相关部门申请强制执行,从而促使借款人履行判决所确定的还款义务。 若借款人仍拒不履行判决义务,则人民法院将依法采取一系列强制性措施,如调查借款人的财产状况、查封、冻结、划拨、变卖等手段,以确保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充分保障和实现。 因此,即便借款人矢口否认借款事实,只要债权人能通过法律途径获取有利的判决结果,且该判决得以顺利执行,那么债权人通常都有可能成功追索到自己的欠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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