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位欠款没有借条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遇到未能提供借条而涉及的单位欠款案件时,可依据以下步骤展开详细的案情分析:
首先,当事机构应承担起责任并进行详细的陈述,其中涵盖欠款的确切额度、发生日期以及其背后可能的触发因素等信息; 其次,若出现了其它类型的书面凭证,例如银行转账记录、正式收据或者已经签署的合同和协议等,可将这些材料作为书证向法庭提交; 再次,如果单位拥有电子账簿、电子邮件、短信、微信等电子形式的通讯记录,也可以将其作为电子数据呈交给法庭; 此外,如果有其他知情人士能够证实单位确实存在欠款行为,那么他们可以被邀请到庭作证; 最后,如果某些证据的真实性需要经过专业鉴定,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安排相关鉴定工作; 如果有必要,还可以通过法院组织的现场勘查活动,形成勘验笔录。 在整个过程中,当事人有义务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 如果单位自身无法收集到所需的证据,可以向法院提出协助调查取证的请求。 法院会以全面且客观的态度对所有证据进行审查核实。 总的来说,即便没有借条,单位仍有可能通过提供其他形式的证据来证明欠款事实的存在。 如果单位无法提供充足的证据,则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请求法院协助调查取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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