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买卖中夫妻一方签字买卖是有效的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一、房屋买卖中夫妻一方签字买卖是有效的吗 有效。 夫妻一方卖房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因为夫妻双方对共有财产,有平等的处置权。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该怎么处理 1、出卖人返还房屋价款,买受人返还房屋,涉及到房屋因买受人装修增值部分出卖人可适当给予补偿。 2、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购房者可以要求卖方赔偿因信赖合同而支出的各种费用。具体包括以下几点: (1)签订立合同与对方联系、赴实地考察、检查合同标的物的费用; (2)订立合同的邀请而做的各种准备工作并且为此支出的费用。比如,因为相信对方要卖房,四处筹款、提起支取定期存款的损失; (3)为洽谈合同所支付的劳务,误工的损失; (4)为支出以上费用所损失的利息。 3、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如涉及到开发商恶意行为而导致合同无效,则开发商有可能支付已付购房款一倍金额的惩罚性赔偿责任。 4、因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利益和第三人权益的,应当收缴双方财产,归国家所有或返还给第三人。 5、涉及到违法犯罪行为的,则应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罚。 当事人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只要形式和内容上是合法的,即使只有夫妻一方签字也是属于有效的。如果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话,那么出卖人需要返回返款,而买受人需要返回房屋,如果因此导致买受人遭受损失的话,可以要求给予一定的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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