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钱不还被起诉跑去外省可行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启动诉讼程序需遵循特定的条件,其中之一便是需要明确指出被告的身份。
若某人因债务拖欠而成为诉讼对象,即便其有意在外省居住躲避诉讼责任,亦无法逃脱法律制裁。 只要被告的实际居住地或者主要生活地点仍处于受诉人民法院的司法管辖范围之内,那么他便无法逃避应有的法律责任。 因此,无论被告身处何方,只要其仍处在法律规定的管辖范围之内,法院便有权对其实施起诉并进行审理。 换言之,被告迁移至外省并不会影响诉讼程序的正常推进,他依然需要承担因债务拖欠而引发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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