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了人三百块钱不还是否违法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借贷关系中,借款人需依照约定偿还借款本息。
若借款协议对还款期限并无明确规定或虽有规定却表述不清,导致还款日期尚无法确定者,借款人可依其意愿随时归还欠款; 而贷方则可行使催告权,请求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履行还款义务。 若借款协议明确约定了还款期限,借款人未能如约履行还款义务,则可能构成合同违约。 反之,若借款协议对还款期限并无明确规定或虽有规定却表述不清,导致还款日期尚无法确定者,借款人可依其意愿随时归还欠款,而贷方则可行使催告权,请求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履行还款义务。 若借款人拒绝还款,且涉案金额较小,通常情况下并不构成刑事犯罪,但可能须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例如归还借款本金、支付逾期利息等。 若借款人在收到催款通知后仍未履行还款义务,贷方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借款人归还借款。 总而言之,借款三百元未及时归还本身未必违法,但可能须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 若借款人拒绝还款且涉案金额较小,通常情况下并不构成刑事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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