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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入室盗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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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

 

一、入室盗窃刑事案件有这样几个特征

一是从案件数量上看,入室盗窃数量大,案发频繁。

一般盗窃占刑事案件的七成以上,18个月中有四个月在八成以上。最高月份占83.07%,最低月份也达73.32%。其中的入室盗窃案件占六成以上。18个月中,只有一个月在六成以下,最高月份72%,最低月份43%以上。

二是从打击处理的情况来看,破案率较低,打击不力,影响恶劣。

盗窃案件侦破率一般只有 15-20%左右。

三是从对社会治安秩序的危害上看,危害性大。

不仅侵犯公民、单位的财产权益,其中的入户盗窃还侵犯了公民住宅权,有的还转化为抢劫、杀人等恶性刑事案件,使群众的安全感降低,严重影响居民生活、机关、企业单位生产、工作秩序。

四是从案件多发地点来看,一般多为城乡结合部。

其中,占发案首位的是在居民住宅区发生的入户盗窃,一般占五成以上;18个月中只有六个月在五成以下;最高月份也达到58%,最低月份也有40%;其次是发生在机关、企业的入室盗窃。

五是犯罪案发时段较为集中。

从案件多发时段来看,居民住宅区多集中发生在上午上班、上学期间;机关、企业单位多发生在凌晨时分。

六是犯罪分子作案手段恶劣。

从犯罪分子作案手段来看,大多是选择钻窗入户、或者撬门入室等,甚至是强行、暴力砸门、破窗入户、入室,气焰嚣张之极,似无顾忌地“白日闯”。

二、当前入室盗窃犯罪活动的发展新趋势 

  (一)  犯罪主体职业化,并逐步形成“产业分工”。  

 从我市近几年侦破的多个入室盗窃犯罪团伙分析,当前入室盗窃的犯罪主体有着明显的职业化特征。这些犯罪团伙平时聚居在一些出租屋、中低档旅馆,一到认为合适的作案时间,便开始集中和分工,一起“上班”或“找事做”,基本上以盗窃获取非法所得为生。通过剖析我市近期侦破的多个入室盗窃团伙发现,许多入室盗窃犯罪团伙在“犯罪实践”过程中,按照“优势互补”原则,逐步形成“产业分工”:一部分人在入室行窃方面“心得”较多,便“有偿转让”盗窃“技能”,甚至收罗门徒;一部分人因在撬保险柜等方面有“专长”,在圈内小有名气,便高价出租“技术”和专用作案工具。由此可见,入室盗窃犯罪已有较强的职业化倾向。   

(二)作案手段更加隐蔽、作案技巧更加纯熟、作案目标更明确,反侦查能力逐步增强。

   1、多数团伙作案过程西装革履,乔扮公司业务员,望风、入室分工明确,随时使用手

机联络,互通信息,逃离现场分头乘坐现代交通工具。如:今年上半年破获的由河南省上蔡县、河南省永城县、安徽省利辛县、江苏省沐阳县、江苏省铜山县等地人员组成撬防盗门盗窃团伙的作案手法来看,他们一般在上午或下午人们上班时,驾驶桑塔纳2000型轿车至居民小区,由先一名女子敲门,以确定他们盗窃目标家里是否有人,如果有人就以找错人家为由离开,如果无人就利用手机通知同伙作案,得手后就驾车离开。 

  2、入室方式由当初的撬门压锁,演变到今天的针对不同的锁门方式采取不同的破门手段。他们或拉门、或撞门、或拨锁舌、或扭锁芯、或塞锁芯,达到不带工具或随身携带一两件很小的工具就可以轻松开门。如:在2004年度我们破获的由四川省蓬安县人系列撬防盗门入室盗窃案来看,他们一般在上午7-9时携带很小巧的作案工具,窜至一些没有物业管理住宅区,针对老式的防盗门(铁佛牌等)进行盗窃,据案犯供述我们抓获的案犯中有一名姓邹的人他用一把小的螺丝刀就能将防盗门打开,轻而易举地入室盗窃。 

  3、归案后,这些团伙往往假扮受冤,没有铁证,决不会轻易开口。如:在2003年初我们抓获了一名姓金的(湖州市南浔区双林镇人)盗窃白厂丝案犯,他在多个犯罪现场留下了盗窃的证据,但他在被抓获后,我们跟他进行多次的较量,他始终没有供述犯罪事实,因证据确凿,最终他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 

  4、他们充分利用公安机关基层基础工作的薄弱,进出现场方式越来越隐蔽(如穿袜子进出现场),作案技巧越来越高超(如戴手套作案),对抗审讯越来越顽固,表现出较强的反侦查性。 

  (三)成员结构团伙化,有的形成犯罪集团雏形。 

  近几年,我市侦破的入室盗窃案件,基本上以同籍成员结伙作案为主,同时也有交叉结伙作案的。如:12004年我们破获的南浔区系列夜盗案件看,湖北省利川籍从事入室盗窃犯罪的成员经常聚居在杭州市市的郊区或城郊结合部的一些出租屋,白天乘客车出发到几十公里外的进行踩点,作案得手后立即乘车离开,很难发现其蛛丝马迹;他们的作案地遍及浙江省的杭州市、湖州市、嘉兴市、宁波市,他们的组织结构虽然相对松散,但一个大团伙经常达到几十人,据已经抓获的成员供述,仅湖北省利川市谋道镇外出作案的人员就有二百多人,他们把外出盗窃作案称为“上班”。这些成员彼此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或“师徒”关系、或亲戚关系、或同乡关系,由此形成一个大的犯罪团伙。2、从上文中提到的由河南省上蔡县、河南省永城县、安徽省利辛县、江苏省沐阳县、江苏省铜山县等地人员组成撬防盗门盗窃团伙的作案手法来看,他们经常聚居在江苏省常州市的郊区或城郊结合部的一些出租屋,白天驾车到几十、几百公里外的地方踩点,由一名女子敲门的方式确定房子是否有人,然后实施盗窃,得手后驾车离开。2007年以来他们交叉结伙在无锡、常州、湖州、杭州,嘉兴等地盗窃作案30余起,涉案价值达20余万元。且其组织结构严密,团伙成员间均不知

三、入室盗窃案件居高不下的原因

一是城乡结合部,人员流动性大,居民住宅小区治安防范管理不力,有些小区几乎是没有任 何管理措施的“天然作案”地点,每到上班、上学期间,人走楼空,机关、企业单位清晨时 分值班人员疲惫之时,犯罪分子往往能轻易得手,并且一般是连撬多户人家或多间办公室。 管理较好的小区一股案发少,且案发后易于侦破。机关、企业单位疏于防范,清晨时分值班人员大多入睡或疲惫,给犯罪分子以可趁之机。

二是由于侦破率较低,打击不力,犯罪“成本”不高,“收获”却颇为“丰盛”,作案“便 利”也是此类案件多发的原因之一。

三是由于警力不足,投放基层的警力有限,加之片区联防措施不到位,疏于防范,应当说是此案案件高发频发的主要原因。

四是社会变革时期,收入等利益分配差距过大,就业不够充分,社会闲散人员过多,进城务工人员、流动人口管理措施不力,以及对高消费的不切实追求,也是一些人作案频繁的原因之一。

 

 

 

 


入室盗窃

释义

入室盗窃是指进入房间,秘密窃取。入室盗窃也是盗窃的一种,当然这是指没有其他构成转化犯的情况。

 

详解

一、入室盗窃刑事案件有这样几个特征: 

一是从案件数量上看,入室盗窃数量大,案发频繁。一般盗窃占刑事案件的七成以上,18个月中有四个月在八成以上。最高月份占83.07%,最低月份也达73.32%。其中的入室盗窃案件占六成以上。18个月中,只有一个月在六成以下,最高月份72%,最低月份43%以上。二是从打击处理的情况来看,破案率较低,打击不力,影响恶劣。盗窃案件侦破率一般只有 15-20%左右。 

三是从对社会治安秩序的危害上看,危害性大。不仅侵犯公民、单位的财产权益,其中的入户盗窃还侵犯了公民住宅权,有的还转化为抢劫、杀人等恶性刑事案件,使群众的安全感降低,严重影响居民生活、机关、企业单位生产、工作秩序。 

四是从案件多发地点来看,一般多为城乡结合部。其中,占发案首位的是在居民住宅区发生的入户盗窃,一般占五成以上;18个月中只有六个月在五成以下;最高月份也达到58%,最低月份也有40%;其次是发生在机关、企业的入室盗窃。 

五是从案件多发时段来看,居民住宅区多集中发生在上午上班、上学期间;机关、企业单位多发生在凌晨时分。 

六是从犯罪分子作案手段来看,大多是选择钻窗入户、或者撬门入室等,甚至是强行、暴力砸门、破窗入户、入室,气焰嚣张之极,似无顾忌地“白日闯”。

 

三、当前入室盗窃犯罪活动的发展新趋势 

  (一)  犯罪主体职业化,并逐步形成“产业分工”。   从我市近几年侦破的多个入室盗窃犯罪团伙分析,当前入室盗窃的犯罪主体有着明显的职业化特征。这些犯罪团伙平时聚居在一些出租屋、中低档旅馆,一到认为合适的作案时间,便开始集中和分工,一起“上班”或“找事做”,基本上以盗窃获取非法所得为生。通过剖析我市近期侦破的多个入室盗窃团伙发现,许多入室盗窃犯罪团伙在“犯罪实践”过程中,按照“优势互补”原则,逐步形成“产业分工”:一部分人在入室行窃方面“心得”较多,便“有偿转让”盗窃“技能”,甚至收罗门徒;一部分人因在撬保险柜等方面有“专长”,在圈内小有名气,便高价出租“技术”和专用作案工具。由此可见,入室盗窃犯罪已有较强的职业化倾向。   (二)作案手段更加隐蔽、作案技巧更加纯熟、作案目标更明确,反侦查能力逐步增强。   1、多数团伙作案过程西装革履,乔扮公司业务员,望风、入室分工明确,随时使用手

 

 

 

 

 

 

 

 

 

机联络,互通信息,逃离现场分头乘坐现代交通工具。如:今年上半年破获的由河南省上蔡县、河南省永城县、安徽省利辛县、江苏省沐阳县、江苏省铜山县等地人员组成撬防盗门盗窃团伙的作案手法来看,他们一般在上午或下午人们上班时,驾驶桑塔纳2000型轿车至居民小区,由先一名女子敲门,以确定他们盗窃目标家里是否有人,如果有人就以找错人家为由离开,如果无人就利用手机通知同伙作案,得手后就驾车离开。 

  2、入室方式由当初的撬门压锁,演变到今天的针对不同的锁门方式采取不同的破门手段。他们或拉门、或撞门、或拨锁舌、或扭锁芯、或塞锁芯,达到不带工具或随身携带一两件很小的工具就可以轻松开门。如:在2004年度我们破获的由四川省蓬安县人系列撬防盗门入室盗窃案来看,他们一般在上午7-9时携带很小巧的作案工具,窜至一些没有物业管理住宅区,针对老式的防盗门(铁佛牌等)进行盗窃,据案犯供述我们抓获的案犯中有一名姓邹的人他用一把小的螺丝刀就能将防盗门打开,轻而易举地入室盗窃。 

  3、归案后,这些团伙往往假扮受冤,没有铁证,决不会轻易开口。如:在2003年初我们抓获了一名姓金的(湖州市南浔区双林镇人)盗窃白厂丝案犯,他在多个犯罪现场留下了盗窃的证据,但他在被抓获后,我们跟他进行多次的较量,他始终没有供述犯罪事实,因证据确凿,最终他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 

  4、他们充分利用公安机关基层基础工作的薄弱,进出现场方式越来越隐蔽(如穿袜子进出现场),作案技巧越来越高超(如戴手套作案),对抗审讯越来越顽固,表现出较强的反侦查性。 

  (三)成员结构团伙化,有的形成犯罪集团雏形。 

  近几年,我市侦破的入室盗窃案件,基本上以同籍成员结伙作案为主,同时也有交叉结伙作案的。如:12004年我们破获的南浔区系列夜盗案件看,湖北省利川籍从事入室盗窃犯罪的成员经常聚居在杭州市市的郊区或城郊结合部的一些出租屋,白天乘客车出发到几十公里外的进行踩点,作案得手后立即乘车离开,很难发现其蛛丝马迹;他们的作案地遍及浙江省的杭州市、湖州市、嘉兴市、宁波市,他们的组织结构虽然相对松散,但一个大团伙经常达到几十人,据已经抓获的成员供述,仅湖北省利川市谋道镇外出作案的人员就有二百多人,他们把外出盗窃作案称为“上班”。这些成员彼此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或“师徒”关系、或亲戚关系、或同乡关系,由此形成一个大的犯罪团伙。2、从上文中提到的由河南省上蔡县、河南省永城县、安徽省利辛县、江苏省沐阳县、江苏省铜山县等地人员组成撬防盗门盗窃团伙的作案手法来看,他们经常聚居在江苏省常州市的郊区或城郊结合部的一些出租屋,白天驾车到几十、几百公里外的地方踩点,由一名女子敲门的方式确定房子是否有人,然后实施盗窃,得手后驾车离开。2007年以来他们交叉结伙在无锡、常州、湖州、杭州,嘉兴等地盗窃作案30余起,涉案价值达20余万元。且其组织结构严密,团伙成员间均不知

 

 

二、入室盗窃案件居高不下的原因 

一是城乡结合部,人员流动性大,居民住宅小区治安防范管理不力,有些小区几乎是没有任 何管理措施的“天然作案”地点,每到上班、上学期间,人走楼空,机关、企业单位清晨时 分值班人员疲惫之时,犯罪分子往往能轻易得手,并且一般是连撬多户人家或多间办公室。 管理较好的小区一股案发少,且案发后易于侦破。机关、企业单位疏于防范,清晨时分值班人员大多入睡或疲惫,给犯罪分子以可趁之机。 二是由于侦破率较低,打击不力,犯罪“成本”不高,“收获”却颇为“丰盛”,作案“便 利”也是此类案件多发的原因之一。 

三是由于警力不足,投放基层的警力有限,加之片区联防措施不到位,疏于防范,应当说是此案案件高发频发的主要原因。 

四是社会变革时期,收入等利益分配差距过大,就业不够充分,社会闲散人员过多,进城务工人员、流动人口管理措施不力,以及对高消费的不切实追求,也是一些人作案频繁的原因之一。

三、应对之策 

一是必须提高认识。依法保护国家、集体和公民财产的合法权益,及时惩处侵犯财产类犯罪 ,是公安、司法机关应尽之责,是维护法律尊严,维护社会秩序稳定,保障正常的生产、工作、生活秩序的迫切要求。入室盗窃虽然侵害的是公民、单位的财产,但是由于案发频繁,案件数量多,社会影响十分恶劣,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秩序,影响公民正常的生产、生活、工作、学习秩序,危及社会公众的安全感。此类案件发案多,但侦破率低,惩治不力,有损政府的形象和威信。因此,必须改变只重视杀人、抢劫等恶性刑事案件的侦破,不注重一般盗窃案件的查办倾向,加大侦破力度,合理调配警力,提高侦破率,依法及时打击入室盗窃犯罪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