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钱不还的法律援助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借款人未能如约归还欠款,出借方有权依据法律规定,诉诸于法院,请求借款人清偿所有的贷款本金以及相应利息。
倘若借款人并不听从法院所作的裁判,出借方可依法提出强制执行请求。 假如在经过强制执行后,借款人依旧拒不履行还款责任,出借方可请求法院进行审判监督程序(即再审程序)来维护自身权益。 此再审之案通常交由原审法院或其上一级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若再审判决或裁定对出借方有利,而借款人仍旧拒绝履行,出借方则可再次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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