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钱不还的起诉条件是什么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向法院提起债务追偿的诉讼前,需确保原告与被告之间确凿无疑地存在债权债务关系,亦即原告作为债权人,被告则为债务人。
此外,被告必须具备确切身份,即能被准确识别并顺利送达相关法律文件。 同时,原告需提出具体且明确的诉讼请求,如要求被告偿还债务本金及相应利息,并详细阐述事实依据,即提供充分证据以证实债务确实存在以及被告未能按照约定履行还款义务。 最后,该案件须符合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畴,且应提交至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若原告能够提供借款合同、银行转账记录、借据等关键证据,用以证明其与被告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以及被告未依约还款的事实,那么原告的起诉条件便基本得以满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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