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钱不还要不起诉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借款人因实际生活所迫而无力偿还借款,且没有任何收入来源,同时还伴随着丧失了劳动能力的复杂困境,那么人民法院在权衡各种因素后,有权利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程序。
这就意味着,如果借款人的确是因为无法承受的经济压力而无法履行债务义务,并且满足上述所有条件,那么债权人可能无法通过司法机关的强制执行手段来追讨欠款。 在这样的情况下,债权人可能不得不寻求其他法律途径,例如与借款人进行深入的沟通和协商,以制定出合理的还款计划,或者向相关法律机构申请其他形式的法律救助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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