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别人借了我一百块钱不还怎么追讨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您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请求,依法主张债务人偿还到期欠款。
倘若在起草相关诉讼文件时存在困扰,您亦可选择以口头形式提出诉讼,由人民法院进行详细记录,并将相关情况通知至被告方当事人。 若经法院裁决后,被告仍未履行还款责任,您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如被告持续拒绝履行债务,法院有权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以确保您的债权得以实现。 总而言之,您可通过提起诉讼及申请强制执行等途径,有效地追回您的借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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