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钱不还有时效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民事权益相关案件,法律规定了其诉讼时效期限为三年。
也就是说,在某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应该在知晓或者有理由得知其权益已经遭受侵害并且对应责任人已知晓的前提下,在三年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若超过这个期限,人民法院将不再提供保护,除非从权益受损之日算起,已经过去了二十年之久,且存在特殊情况,人民法院才会依据权利人的申请,酌情决定是否予以延长。 因此,我们必须明确,在处理欠款问题上,诉讼时效的确是有所限制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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