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钱不还也没有财产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借款方未能按约履行还款责任,且其名下并无任何可供执行的资产,则在这种情况下,若被执行人的公民由于生计所迫,无力偿还欠款,经济状况陷入困境,无法获得收入来源,同时还失去了劳动力,那么人民法院有权依法裁定终结该案件的执行程序。
此举意指,只要借款方的实际财务状况确属如此,且满足上述所有条件,法院便有可能做出终止追求债务的司法程序的决定。 但是需要明确指出的是,这并不代表借款人将能够彻底豁免清偿债务的责任,而只不过是暂时性地无法通过法院的强制执行措施来迫使其偿还债务而已。 债权人依然具备权利寻求其他合法的法律途径去解决该笔债务的纠纷,例如试图与借款方协商制定出合理的还款计划,抑或是采用其他法律手段进行债务追偿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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