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用公司名义借钱不还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贵司以借款角色未能如期向借款人返还债务,那么依据我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之规定,贵司有义务依照约定或参照国家相关法规支付逾期利息。
若贵司仍拒绝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贵司归还借款本金、利息及可能产生的其他相关费用。 在诉讼程序进行期间,若法院作出了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而贵司依然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可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强制执行,这些措施包括但不仅限于限制贵司法定代表人或其他责任人的出入境权利、将其不履行义务的信息录入征信系统、以及通过媒体公开披露相关信息等等。 总而言之,若贵司未能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有权依法通过法律手段追索债务,并在必要情况下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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