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三十岁借钱不还怎么办 |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在三十岁之际,有人借贷不还,那么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其履行偿还欠款的法定义务。 如若法庭已对案件作出了明确的裁判或和解协议已然生效,但被告人仍然拒绝履行还款义务,则债权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执行,以此来强制被告方实现偿债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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