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了2万块钱不还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借款人未能按照合约所定日期偿还债务,作为贷款人,您有权在法律文件中所载明的执行期过后连续两年度内向人民法院递交强制执行的申请。
假如该法律文件规定了需分阶段履行债务的条款,那么当最后的分期执行期限届满后,同样适用于上述两年度的期限范围来提交执行申请。 倘若法律文件对还款期限未能作出明确规定,您依然有权利在法律文件生效两周年之后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 在执行申请提交的环节,您需要准备借款协议、资金划转记录以及具体的催收记录等相关证据,以此来证实借款的真实性以及借款人应承担的还款责任。 如借款人对此提出质疑,您可提供相应的证据予以反驳,或通过法院进行调查取证等途径来证明自身的主张。 若借款人仍未履行还款义务,法院将依法采取财产查封、拍卖等手段,以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与此同时,您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借款人支付逾期利息及违约金等费用。 在执行过程中,如借款人提出异议,或者出现执行异议、执行和解等情形,都可能对执行程序产生影响。 因此,您需要时刻关注执行进度,并在必要时寻求专业的法律援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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