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朋友借钱有欠条到期不还钱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您的朋友向您举债并出具了相关的欠条,但当约定借款偿还日期已然届满时却未能如约归还借款,那么您有权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对该债务进行强制执行。
关于申请执行的时效性问题,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执行的有效期为两年,自法律文书中明确规定的履行期限的最后一天开始计算。 若法律文书中明确规定了分期履行的条款,则应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 而若法律文书中并未规定具体的履行期限,则应从法律文书正式生效的那一刻起开始计算。 在此申请执行期间之内,您有权向法院递交执行申请,请求法院采取强制措施,以确保您能够顺利地收回借款。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若超过这两年的申请执行期间,您可能会失去通过法院强制执行来追回借款的法定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