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我钱不还有借条怎么处理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债务人拖欠款项毫无还债诚意,同时已有明确的借据加以证实,该债权人有权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将案件提交至人民法院予以审理,并要求债务人切实履行其还债的义务。
在涉案的过程中,债权人应准备好书面形式的起诉书,当然,若由于某些原因无法亲自书写,也可选择口头陈述,届时,人民法院会记录下相应情况。 倘若债务人仍拒不履行其偿付义务,债权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实施强制执行,以确保债务人切实履行债务清偿责任。 若在强制执行阶段仍未能获得满意效果,债权人还可请求人民法院任命执行人员来进一步裁定和执行。 在实践操作中,债权人应优先考虑运用法律手段妥善处理拖欠债务问题,如经多番努力未能达成共识,方可向法院递交诉状,请求法院判定债务人承担还债责任。 然而,若债务人仍旧未能遵守法院的判决,债权人就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判决,以此来满足其债权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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