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钱不还超过几千可以立案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能否进行民事诉讼立案的问题,其核心点并非仅仅局限于欠款金额之多寡,更重要的因素在于诉讼当事人所提供的证据材料是否充足。
举例而言,如若相关欠款数额超越了数千元人民币的限度,并且原告方与被告之间存在着直接而紧密的利益关系,同时也能准确锁定被告的主体身份,针对各类具体诉讼请求事项拥有详细的描述以及事实依据,并在法律查明的过程中展示出相应的法律根据。 此外,该诉讼事宜亦应属于我国各级人民法院有权管辖和受理的范畴之内。 如此一来,此类案件便具备了向人民法院提交诉讼申请的必要性。 基于以上考量,虽然欠款未偿还的金额超过几千元未必意味着案件绝对不能立案,然而立案的关键仍然取决于上述各项必备的法律条件是否得到了严格遵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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