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地人欠钱不还钱怎么起诉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欲对身处异地之人进行法律诉讼,以索要其拖欠之金钱债务,首先需明确被告之人的居所地或频繁居住地点。
假如被告所坐落之住所与其长久居留之场所并不相符,此时您可选择向被告时常活动之地的当地人民法院递交诉讼。 但若被告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形式,您则须将诉讼提交至被告注册的住所地当地人民法院。 若是牵扯到的被告超过一名,而各被告的居所地或常驻地又分布在不同的人民法院的管辖区内,那么这几个地区的人民法院均具有审判该案之权限。 在正式展开诉讼之前,您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资料,例如借款合同、银行转账记录以及通信往来记录等等,以便证明债务关系的确立及其债务人未能按时偿还债务的事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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