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若遇到红包资金被他人擅自借用且未如约归还的情况,您可依循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之相关规定,敦促借款人按照事先达成的协议时期限进行还款。若双方并未就借款期限做出具体约定或其约定模糊不清,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之相关规定仍然难以推定确认的情况下,作为出借方的您有权向借款人发出催款通知,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履行还款义务。若借款人对此置之不理,您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定借款人归还所借资金及逾期产生的利息。倘若借款人具备偿债能力却故意拖延不还,甚至可能触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需承担相应的刑事法律责任。